2020年深圳市及各区正在申报高新项目汇总!
日期:2020-01-13 来源: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作者:伟鑫知识产权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0年深圳市可持续发展科技专项
资助金额:最高1000万
申报时间:截止至2020年1月22日
申请条件:
1、牵头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单位、国家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等;
2、牵头申请单位应当在深具有良好的研发基础和条件、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优秀的技术及管理团队,能提供相应的配套与支撑条件。申请单位为企业的,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的财政资助额,并提交自筹经费投入承诺书;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申请单位的全职人员,在该项目研究中承担实质性任务,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具有承担重大科研项目能力,且项目完成年度不超过60周岁。项目组成员总人数的50%以上须在深圳购买社会保险半年以上;
深圳市2020年基础研究重点项目
资助金额:最高300万
申报时间:截止至2020年1月8日
申请内容:
基础研究重点项目支持科研人员针对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或领域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推动若干重要领域或科学前沿取得突破。成果形式主要以论文、著作、专利等为主。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奖补
资助金额:最高20万
申报时间:截止至2020年1月10日
申报条件:
1、在深圳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
2、近三年信用良好,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3、入选2019年“创客中国”大赛全国200强、全国24强和总决赛获奖企业。
南山区
重点企业落户资助、新引进企业办公用房装修补贴
资助金额:最高5000万
申报时间:截止至2020年1月16日
申报条件:
1.自2017年1月1日至项目公告受理截止日期,在南山区新设立或新迁入的企业;
2.在南山辖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原则上要求税务登记地及统计关系均在南山区,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工业企业租金补贴项目、技术改造贷款贴息
资助金额:最高300万
申报时间:截止至2020年1月14日
申报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4、上年度工业技改投资数据纳入南山区统计或工业产值纳入南山区统计;
5、取得在深圳设立的银行或银行分支机构所发放的贷款并在2018年已支付利息。
战略性新兴产业奖励项目
资助金额:最高100万
申报时间:截止至2020年1月14日
申报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科技奖励支持计划
资助金额:最高300万
申报时间:截止至2020年1月15日
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省科技奖励;
2、上一年度获得中国专利奖和广东省专利奖,申请单位应为第一或第二专利权人。
龙华区
2019年企业技术改造类项目
资助金额:最高2000万
申报时间:截止至2020年1月9日
申报条件:
1.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并生产经营满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税务登记地和项目实施地均在龙华区。
2.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法人单位,需是龙华区规模以上企业。
3.对于投资额500万以上的项目,已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或“一套表”系统完成工业技改投资纳统的予以优先资助。
4.申报单位申报年度及上年度在财税、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影响资金安全的失信行为的,并经区行政执行部门及上级行政机关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核查通过。
5.项目已完工。
6.获技术改造资助200万元以上企业需承诺3年内不得搬离龙华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于资助的次年、第三年对获得资助2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组织开展查验评价。
2019年企业信息化建设资助类项目
资助金额:最高200万
申报时间:截止至2020年1月9日
申报条件:
1。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并生产经营满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税务登记和项目实施地均在龙华区。
2.申报单位申报年度及上年度在财税、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影响资金安全的失信行为的,并经区行政执行部门及上级行政机关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核查通过。
3.申请的企业信息化项目应为近三年内开始建设,并已完成验收,且当前正常运行。
4.企业为上年度纳入龙华区“一套表”联网直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020年龙华区创新创业活动备案
资助金额:最高100万
申报时间:截止至2020年1月31日
申报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是创新创业活动的组织者或承办者,不含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二)创新创业活动的举办地原则上应在龙华区;
(三)申请人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四)创新创业活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通过区科技主管部门备案。具备第1项条件的活动优先通过备案;
1.以区级以上政府名义举办的,或以市级以上科技、产业、招商等主管部门名义举办的活动。
2.活动参与人数超过200人,出席嘉宾具有较高行业地位,对创新创业具有引领支撑作用,有助于创业项目及企业对接资本、人才、技术、市场等资源。
(五)创新创业活动方案合理可行,对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提升影响力具有促进作用;
(六)创新创业活动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简朴,各项经费需根据扶持标准统筹安排、合理预算;
(七)创新创业活动须符合安全、消防、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龙华区支持企业开拓境内外市场资助类
资助金额:最高50万
申报时间:2019年10月18日--2020年1月31日
申报条件:
符合《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实施细则》、《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实施细则操作规程》支持企业开拓境内外市场资助类项目申请条件的企业。
宝安区
2019年规模以上国高企业研发投入补贴
资助金额:最高500万
申报时间:截止至2020年1月13日
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
2、企业为2017年度宝安区“四上”企业。
(二)企业为2017年度的国高企业,且在项目申报开始前,企业国高证书仍有效;
(三)对研发费用进行归集并设置辅助账;
(四)企业已经建立内设研发机构,研发活动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所规定的范围;
(五)企业已获得深圳市科创委2018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资助计划立项资助,且资助资金已到账。
本文出处:http://www.wxwin.cn/2020/gaoxinxiangmu_0113/2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