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疫苗及药品研发产业专项申报指南
日期:2020-02-05 来源: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作者:伟鑫知识产权
祖国加油!武汉加油!
新年好!现在是特殊时期
让我们一起努力
共克时艰
此时此刻
信心比黄金更重要
相信我们国家定会完胜战“疫”,
静待春暖花开!
我司于二月十号正式开工,本周内(2-3至2-7日)随时展开线上工作,如有项目申报及其他项目政策方面的疑问,欢迎随时来电或者留言!
为了更好抗击疫情, 扶持企业渡过难,推出以下项目。
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疫苗及相关治疗药品研发及产业化专项申报指南
支持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为有效应对近期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肺炎疫情,我委决定组织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疫苗及相关治疗药品研发及产业化专项申报:
(一)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的研发及产业化。
(二)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治疗性抗体及抑制剂等预防及治疗药品的研发及产业化。
资助标准:
事后资助。按照“先立项、后补贴”的方式予以资助,项目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按经项目评审报告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项目投资计算期最早可以追溯至2019年12月8日。
申报条件:
(1) 项目申报单位是在深圳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生物医药产业的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
(2) 项目单位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开展相关项目研发生产、经营资格和实施条件。
(3)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降耗、环保、安全等要求,项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本文出处:http://www.wxwin.cn/2020/gaoxinxiangmu_0205/2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