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将为这些企业提供贷款贴息支持最高30万元!
日期:2020-03-10 来源: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作者:伟鑫知识产权
3月7日,据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消息,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降低龙岗区“四上”企业融资成本,龙岗区制定了《复产复工“四上”企业贷款贴息扶持操作规程》。对符合该操作规程规定的贷款,按照其新增贷款之日起3个月内实际发生的利息给予全额扶持(同一支持对象在不同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的贴息累计计算),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问题来了!
哪些企业是“四上”企业?
“四上”企业是指在龙岗区依法登记注册并统计在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不含金融、类金融和房地产行业)。
支持的“四上”企业贷款
包括“四上”企业的经营性贷款
以及通过深圳市民营企业
平稳发展基金对优质中型企业
提供的短期流动性资金支持
划重点了
贴息支持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在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获得深圳辖内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
2贷款必须用于支持对象生产经营,不得用于并购贷款、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的项目以及参与民间借贷、投资资本市场和个人消费等;
3企业可叠加享受上级部门疫情防疫期间相关贷款贴息的专项扶持政策,但累计获得补贴金额不得超过其实际支付利息总额;
4企业的注册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必须均在龙岗区。
贷款贴息按照“先付后贴”方式实施
即在企业支付银行业金融机构利息后,政府再按一定比例补贴。该操作规程涉及的资金预算由区财政统筹安排,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金融工作局)审核后直接拨付。根据工作需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金融工作局)可对资助项目的执行情况和资金的使用情况开展监督和检查,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特别提醒
◎各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各被资助企业对贴息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需积极配合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金融工作局)、区财政局等部门的专项检查工作。
◎各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各被资助企业不得弄虚作假和套取、骗取财政专项资金。对于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金融工作局)责令改正,追回所有补贴资金。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金融工作局)及其工作人员在本专项资金管理中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文出处:http://www.wxwin.cn/2020/gaoxinxiangmu_0310/3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