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山注册,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
02.扶持标准
鼓励生物企业主动运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现有生产设施、工艺装备进行技术改造,提升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对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经专家评审通过后,一次性给予不超过技术改造升级实际支出的50%,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的配套扶持。
03.申报条件
(一) 在大鹏新区注册设立,注册地、经营地、纳税地“三地”合一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三)守法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依法依规报送相关统计数据;
(四)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申报资金弄虚作假、恶意欠薪等严重失信行为;
(五)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
(六)技术改造升级项目申报后通过专家评审。
02、2020年大鹏新区成立产业协会和联盟扶持
申报时间:2020-04-20/2020-05-19
支持方式:最高500万元
01.扶持标准
鼓励成立新区生物产业协会、产业联盟,发挥生物产业协会及产业联盟的主动性和创造力。对符合《深圳市大鹏新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生物产业协会、产业联盟,一次性给予20万元经费扶持;自生物产业协会、产业联盟成立第二年起,每年一次性给予10万元活动经费扶持用于开展相关活动;自生物产业协会、产业联盟等中介机构成立之日起为其免费提供不少于3年的办公场地,面积在300平方米以内。
02.申报条件
(一)在大鹏新区注册设立,注册地、经营地、纳税地“三地”合一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三)守法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依法依规报送相关统计数据;
(四)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申报资金弄虚作假、恶意欠薪等严重失信行为;
(五)生物产业协会、产业联盟已通过新区主管部门认定;
(六)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成员单位不少于10家且注册地在新区的成员单位数量不少于8家,或每年开展的相关活动不少于5次,并在新区主管部门报备;
(七)在大鹏新区辖区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八)已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和服务章程。
02.优质文化企业成长奖励
(一)奖励标准
1.对文化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4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2.同一主体同一事项符合多个奖励条件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奖励。已获较低奖励,符合较高奖励条件的,只奖励差额部分。
(二)奖励条件
1.基本条件:在我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文化产业开发、生产经营和中介活动的规模以上文化企业。
2.申请奖励的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50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