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一服务 敬业精业
项目名字 | 申报时间 | 支持方式 | 申报主体 |
广东省开展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 03-20/11-20 | 资质荣誉 | |
开展2020年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 | 02-26/06-30 | 税收优惠 | |
广东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企业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 | 01-20/05-05 | 资质荣誉 | |
2019年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 | 2019-05-05/12-10 | 事后补助 | |
广东省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管理工作 | 03-09/12-31 | 税收优惠 | |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及前两批名单复核工作的通知 | 03-09/05-15 | 资质荣誉 | |
2020年“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四届“创客广东”大赛 | 03-25/06-15 | 1.凡入围复赛的参赛者在符合政策条件的基础上,优先推荐参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级财政资金申请和相关资质认定。 2.对全省50强项目落地广东(深圳除外),并在获奖之日起1年内成功获得股权融资支持(以在银行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按照不超过其融资额度的10%给予奖励,且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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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 | 03-20/05-20 | 资质荣誉 | 重点遴选制造业中小企业,优先遴选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业、产业技术基础,以及基础软件等领域的中小企业 |
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宽带通信和新型网络”等10个 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 | 04-20/05-20 | 事前补助,事后补助 | |
广东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04-15/08-20 |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 | |
广东省申报2020年度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基层对口项目 | 04-08/10-29 | 事前补助 | |
广东省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2020年度项目指南(第二批) | 04-07/05-20 | 一、生物与农业领域: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二、新材料与先进制造领域:重点支持项目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集成项目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1600万元/项。三、电子信息领域:重点支持项目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集成项目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1600万元/。四、人口与健康领域:重点支持项目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集成项目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1600万元/ | |
申报2020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重点科技产业质量基础共性技术研究及应用”重点专项项目 | 04-07/05-08 | 事后补助资助额度不超过800万元/项。 | |
第二批5G产业园区申报 | 04-15/05-30 | 资质荣誉 | |
2020年广东省企业科技特派员项目 | 04-15/12-15 |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 单个项目资助限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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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转发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固废资源化”等重点专项2020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 | 04-20/05-25 | 事前补助,事后补助 | |
广东省转发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等社发领域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 04-20/05-27 | 事前补助,事后补助 | |
广东省组织推荐2020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 04-23/05-11 | 资质荣誉 | |
2020年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 | 04-23/05-28 | 事后补助 | |
遴选广东省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第五批 | 04-22/05-28 | 资质荣誉 | 依法在广东省境内登记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主营业务为机器人和产业相关技术及其产品的研发、制造及服务 |
“2020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 | 04-21/06-22 |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 | |
2020年“银龄专项”试点 | 04-20/06-03 | 事后补助,人才补贴 单个项目最高资助不超过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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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2020年上半年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 | 04-16/05-10 | 事后补助 | |
2020年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与监测 | 04-15/06-25 | 资质荣誉,奖励 |
项目名字 | 申报时间 | 支持方式 | 申报主体 |
关于延长2020年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中小企业服务站申报时间的通知 | 01-07/04-30 | 资质荣誉 | |
启动我市2020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 | 02-25/12-31 | 事后补助 | |
广州市2020年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走出去”事项重点工作 | 2019-11-28/05-31 | 事后补助 | |
征集2020年节能减排技术及成果 | 03-02/12-31 | 资质荣誉 | |
增补节能减排专家库 | 03-02/12-31 | 资质荣誉 | |
广州市绿色产业企业名录库申报 | 03-10/12-31 | 资质荣誉 | |
征集广州市2020年度创新产品目录第一批(疫情防控应急类) | 03-05/06-30 | 资质荣誉 | |
广州市开展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 03-20/11-15 |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奖励 | |
广州市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管理 | 03-13/12-31 | 税收优惠 | |
广州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优惠贷款贴息申报 | 03-31/04-27 | 贷款贴息 | |
申报2020年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 | 03-27/06-15 | 资助选派留学人员留学期间的生活费,并提供往返1次的国际旅费。国际旅费标准为欧美地区人民币0.8万元,亚洲及大洋洲地区人民币0.6万元。生活费资助标准为人民币1.3万元/月 | |
《2020年度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项目) | 09-01/12-31 | 对通过初次认证的贯标企事业单位给予补助2万元;已经完成“初次认证、监督审核至再认证”首个贯标认证周期的,增加补助3万元(已获得广州市贯标项目补助5万元及以上的除外) | 2020年12月31日前,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科研组织、高等学校 |
广州市组织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贴息申报 | 03-25/12-31 | 贷款贴息 | |
广州市开展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及前两批名单复核工作 | 04-09/05-12 | 资质荣誉 | |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20年中国政府友谊奖 | 04-16/04-28 | 资质荣誉,奖励 | |
2020年《广州市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新发展办法》创新服务机构、领军人才和创新项目申报(创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 04-22/05-29 | 资质荣誉,奖励 入选“广州市创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家给予100万元奖励。 |
广州地区登记注册、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或已在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
2020年《广州市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新发展办法》创新服务机构、领军人才和创新项目申报(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 | 04-22/05-29 | 资质荣誉,奖励,人才补贴 入选“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每人给予50万元奖励。 |
广州地区登记注册、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或已在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或技术核心骨干 |
2020年《广州市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新发展办法》创新服务机构、领军人才和创新项目申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会展支持专项) | 04-17/05-31 | 给予每个展示活动的主办机构最高10万元补贴 | 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或已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
2020年《广州市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新发展办法》创新服务机构、领军人才和创新项目申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建设支持专项和运营支持专项) | 04-17/05-31 | 对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委会给予一次性建园补贴奖励500万元,每年给予运营管理补助100万元。 对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委会给予一次性建园补贴奖励200万元,每年给予运营管理补助50万元。 对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委会给予一次性建园补贴奖励100万元,每年给予运营管理补助30万元。 |
我市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复同意建立或筹建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委会(园区管理机构或主管部门)。 |
2020年《广州市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新发展办法》创新服务机构、领军人才和创新项目申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挂牌上市支持专项) | 04-17/05-31 |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挂牌上市的广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200万元上市补贴。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挂牌上市的广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100万元上市补贴。 |
在广州地区登记注册、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或已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
《广州空港经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措施 的实施操作指引》(机场综保区仓租免租补贴) | 03-06/12-31 | 对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内各园区经营单位免收租户仓库(含跨境电商业务运营仓库)2个月的租金给予全额补贴 | |
《广州空港经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措施 的实施操作指引》(提质增效奖励措施) | 03-06/12-31 | 对2019年产值50亿元、10亿元、5亿元以上在本区注册纳税的工业企业,2020年上半年产值增速达到10%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 | |
黄埔区杰出、优秀、精英人才认定申报 | 01-07/12-31 | 资质荣誉,人才补贴 | |
黄埔区疫苗药物攻关奖 | 02-26/06-30 | 事后补助,奖励 | |
黄埔区2020年第一期“美玉10条” 人才政策有关项目申报 | 03-02/12-31 | 事后补助,创业补贴 ,人才补贴 | |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新引进入户人才住房补贴申报 | 03-01/11-20 | 事后补助,人才补贴 | |
2020年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博士后资助奖励 | 01-01/10-28 | 事后补助 | 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的设站(基地、中心)的企事业单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出站在广州开发区工作的博士后 |
黄埔区IAB公共平台认定 | 03-19/12-31 | 资质荣誉,奖励 | |
广州市黄埔区抗击疫情和生物安全攻关项目补贴 | 03-12/12-31 | 事前补助 按立项后应给予财政资助资金的50%给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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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抗击疫情科研攻关人才奖励 | 03-12/12-31 | 对本区科研人员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开展科研攻关作出突出贡献,获得了区政府、管委会颁发授予的“防控新冠肺炎科技攻关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 |
申请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暖企8条”稳岗一次性补贴 | 03-24/12-31 | 事后补助 | |
2020年 黄埔区卓越绩效评价项目 申报 | 04-02/05-25 | 1.对积极导入卓越绩效模式,经区市场监管部门组织专家组评定得分首次达到国家标准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400分的企事业单位,给予20万元一次性资助。 2.对获得国际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竞赛金、银奖,每个项目分别给予60万元、30万元一次性资助。对获得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质量强区质量管理小组(简称QC小组)发布赛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含“五小”创新优秀项目),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和5000元一次性资助。 3.鼓励区行业组织(包括协会、学会、联盟)、孵化器、园区、企业在本行业、本园区、本企业组织推广卓越绩效、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和“五小”(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创新等质量提升活动。根据培训职工和解决课题数量以及产出成效等指标综合评价,择优资助,每年给予每个行业组织(包括协会、学会、联盟)、孵化器、园区、企业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资助,全区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对先进推广个人给予通报表扬。 |
依法登记注册三年以上,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及除政府单位外的公共服务组织 |
延长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第一届 “自主创业之星”评选申报时间 | 2019-12-31/06-30 | 资质荣誉,创业补贴 获评“自主创业之星”排名第1-2位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排名第3-5位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排名第6-20位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获评“自主创业之星”人员申领奖励金时需保持参评企业正常营业状态。 |
面向全区创办民营及中小企业的成功创业人员,且企业工商注册地(机构核准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 |
申报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20年 上半年企业贷款贴息、融资奖励 扶持项目(民营及中小企业银行贷款利息补贴) | 04-20/04-29 | 贷款贴息 贴息金额不超过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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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20年 上半年企业贷款贴息、融资奖励 扶持项目(现代航运服务业贷款贴息) | 04-20/04-29 | 贷款贴息 每年贴息金额不超过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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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20年 上半年企业贷款贴息、融资奖励 扶持项目(上市企业再融资奖励) | 04-20/04-29 | 奖励 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 |
适用于政策生效期间,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上市企业 |
申报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20年 上半年企业贷款贴息、融资奖励 扶持项目(“新三板”挂牌企业融资奖励(金融十条)) | 04-20/04-29 | 奖励 每年最高奖励20万元 |
(一)适用于政策生效期间,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新三板”挂牌企业。 (二)“新三板”挂牌企业是指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 |
申报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20年 上半年企业贷款贴息、融资奖励 扶持项目(广东股权交易中心股权质押融资贴息(金融10条)) | 04-20/04-29 | 事后补助 每年最高补贴10万元 |
适用于政策生效期间,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和单位 |
申报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20年 上半年企业贷款贴息、融资奖励 扶持项目(区块链企业贷款补贴) | 04-20/04-29 | 贷款贴息 每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金额50万元 |
办法生效期间,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视同法人单位)、实行独立核算,且承诺10年内不迁离注册及办公地址、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不变更统计关系的区块链企业或机构。 |
2020年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5G产业发展办法兑现(5G企业或机构培育奖励及技术人才奖励) | 04-22/05-20 | 事后补助,奖励,贷款贴息,投资补贴 每家企业或机构累计最高奖励300万元 |
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5G生产服务企业 |
2020年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5G产业发展办法兑现(5G企业经营贡献奖奖励) | 04-22/05-20 | (一)对经认定的5G生产服务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按照其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10%予以奖励,同一企业按差额补足方式最高奖励200万元。 (二)对经认定的5G生产服务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且5G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00%以上的5G企业或机构,按照其研发投入或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1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
(一)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5G生产服务企业; (二)需经区工信主管部门认定通过为5G生产服务企业。 |
2020年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5G产业发展办法兑现(5G网络覆盖奖励) | 04-22/05-20 | 对当年覆盖20家及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运营商,按每新覆盖1家给予5万元奖励,每年每家运营商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 |
2020年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5G产业发展办法兑现(5G及下一代信息技术核心设备销售奖励) | 04-22/05-20 | 事后补助,奖励,贷款贴息,投资补贴 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一)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5G生产服务企业; (二)需经区工信主管部门认定通过为5G生产服务企业。 |
2020年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5G产业发展办法兑现(5G创新平台奖励) | 04-22/05-20 | 事后补助,奖励,贷款贴息,投资补贴 (一)对经国家部门、省级部门单独或联合认定的5G创新中心和5G实验室,采用后补助的方式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资助。 (二)从省级认定升级到国家级认定的,采用差额补足方式进行奖励,补差后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
(一)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5G创新中心和5G实验室; (二)需经国家部门、省级部门单独或联合认定的以上认定的5G创新中心和5G实验室。 |
2020年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5G产业发展办法兑现(5G企业贷款补贴) | 04-22/05-20 | 贷款贴息 每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金额50万元 |
(一)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5G生产服务企业; (二)需经区工信主管部门认定通过为5G生产服务企业。 |
2020年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5G产业发展办法兑现(5G企业首次获得风险投资奖励) | 04-22/05-20 | 奖励 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
(一)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5G生产服务企业; (二)需经区工信主管部门认定通过为5G生产服务企业。 |
2020年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5G产业发展办法兑现(5G活动补贴) | 04-22/05-20 | 事后补助,奖励 最高补贴100万元 |
承办主体为经区工信主管部门认定的5G生产服务企业、5G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5G成果转化基地(中心)、5G产业园,其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实行独立核算,且活动举办地点须在本区 |
广州南沙区申报科技企业孵化器减免企业租金奖励 | 02-07/12-31 | 事后补助,奖励 | |
南沙区申报2020年度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科技攻关项目配套奖励 | 03-16/12-31 |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科技攻关应急立项的团队,分别给予100%(累计最高500万元)、70%(累计最高300万元)、50%(累计最高200万元)的资金配套奖励 | |
南沙区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申报 | 01-01/12-31 | 事后补助 | |
申报南沙区技能人才提升奖励 | 04-13/2021-02-28 | 事后补助 取得技师职业资格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人;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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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沙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提升奖励兑现申请 | 04-10/12-31 | 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人(税前,下同);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0元/人 | |
2019年度海珠区产业领军人才(杰出领军人才)评定申报 | 2019-05-14/05-13 | 事后补助,人才补贴 | |
海珠区教育类名家巨匠人才评定申报 | 2019-05-14/12-31 | 事后补助 人才补贴 | |
海珠区引进项目预申报 | 2019-05-13/05-14 | 事后补助 | 1.国内外各类社会专业机构2.海珠区注册企业 |
海珠区人才公寓投资补助申报 | 04-01/04-30 | 事后补助 | |
广州市越秀区商务局关于租金减免支持 | 02-27/12-31 | 事后补助 | |
广州市越秀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租金减免支持申报 | 02-26/12-31 | 事后补助 | 线下商业实体店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其它确实受疫情冲击较大的实体生产经营中小微市场主体;参与“抗疫”相关的医疗生产经营企业、医院及研发机构等单位并有突出贡献的单位 |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信贷风险补偿及金融审批绿色通道申报指引 | 03-02/12-31 | 事后补助,贷款贴息 | |
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稳岗就业支持 | 03-02/12-31 | 事后补助 | |
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社会保险支持 | 02-29/12-31 | 事后补助 | 在我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或工伤保险并在疫情期间符合险种待遇申领条件的个人。 |
2020年广州市荔湾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技创新配套经费申报 | 02-28/06-30 | 事后补助 | |
2020年广州市荔湾区科技项目和科技奖励配套经费申报 | 02-28/04-30 | 事后补助 | |
荔湾区加强疫情防控支持稳商暖企八条措施之保障扶持事项申报 | 03-12/12-31 | 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 |
荔湾区加强疫情防控支持稳商暖企八条措施之做大做强事项申报 | 03-12/12-31 | 对2019年度产值2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经认定符合条件的,2020年上半年实现同比增速5%以上的,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增速7.5%以上的,最高给予20万元奖励;增速10%以上的,最高给予30万元奖励 | |
广州市荔湾区关于印发加强疫情防控支持稳商暖企八条措施之保障扶持事项申报指南 | 06-01/06-30 | 事后补助 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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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关于印发加强疫情防控支持稳商暖企八条措施之做大做强事项申报指南 | 08-01/08-31 | 事后补助,奖励 最高给予30万元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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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白云区企业上云上平台服务券申报 | 01-13/10-20 | 事后补助 | |
白云区2020年度专利资助专项资金申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资助) | 04-15/05-22 | 事后补助 对2018年度企事业单位以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并按期正常偿还贷款的实施补贴: (1)按实际支付的评估费的50%给予补贴(每企事业单位限最高补贴5万元;龙头骨干企业限最高补贴10万元); (2)并按实际支付的贷款利息的50%给予补贴(每企事业单位限最高补贴5万元;龙头骨干企业限最高补贴10万元)。 |
利用专利权质押融资的白云区企事业单位 |
白云区2020年度专利资助专项资金申报(发明专利授权、PCT专利申请资助) | 04-15/05-22 | (1)国内(含港澳台)授权发明专利奖励5000元/件(非职务:2500元/件); (2)国外授权发明专利奖励10000元/件(非职务:5000元/件)(限最高额度)(同件发明获得多个国家授权的限计2个国家);(3)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进入国家阶段(国外)的专利申请奖励5000元/件(非职务:2500元/件 |
拥有发明创造的白云区企事业单位(含单位所属非职务发明人) |
2020年广州(国际)科技成果转化天河基地项目入驻申报 | 04-10/04-30 | (一)创新企业 不超过300平方米办公场地三年的租金和管理费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创新创业服务机构:不超过300平方米办公场地三年的租金和管理费补贴。 (三)孵化育成服务机构:不超过300平方米办公场地三年的租金和管理费补贴。 (四)高校及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团队:不超过300平方米办公场地三年的租金和管理费补贴。 高校及科研机构推荐本单位技术入股或资金入股的创新企业入驻天河基地的,每推荐一家企业并成功入驻基地给予专业服务团队5万元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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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天河区高层次人才申报 | 02-28/04-27 |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创业补贴 ,人才补贴 | |
2020年度天河区科技创新政策专项申报(规模以上软件企业营收增长支持专项) | 04-01/04-30 | 事后补助,奖励 | |
2020年度天河区科技创新政策专项申报(天英汇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落户企业租金补贴专项) | 02-28/09-28 | 事后补助 | 在天河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为2017年或2018年广州天英汇国际创新创业大赛港澳赛区、台湾赛区、海外赛区获奖项目落户企业,成立时间满12个月。 |
2020年度天河区科技创新政策专项申报(重点产业企业租金补贴专项) | 02-28/09-28 | 事后补助 | |
2020年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项目申报 | 03-23/04-30 | 事后补助 最高不超过50万元 |
在天河区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创意产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和文化创意园区 |
《增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暖企稳企二十条》申报(服务支持) | 02-26/12-31 | 事后补助 | |
《增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暖企稳企二十条》申报(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 | 02-26/09-30 | 事后补助 | |
《增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暖企稳企二十条》申报(企业生产采购补贴和贷款贴息) | 02-26/09-30 | 贷款贴息,投资补贴 每家企业最高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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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暖企稳企二十条》申报(商贸服务业补贴) | 02-26/09-30 | 事后补助 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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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暖企稳企二十条》申报(进出口补贴) | 02-26/09-30 | 事后补助 每家企业最高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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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暖企稳企二十条》申报(农业经营补贴) | 02-26/07-30 | 事后补助 奖励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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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暖企稳企二十条》申报(物流经营补贴) | 02-26/08-30 | 事后补助 奖励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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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暖企稳企二十条》申报(攻关奖励) | 02-26/09-30 | 事后补助 最高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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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暖企稳企二十条》申报(减免租金) | 02-26/04-30 | 事后补助 | |
《增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暖企稳企二十条》申报(稳就业补贴) | 02-26/12-20 | 事后补助 每家机构最高补贴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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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暖企稳企二十条》申报(涉税费) | 02-26/05-31 | 事后补助,税收优惠 | |
《增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暖企稳企二十条》申报(防疫物资保障服务) | 02-26/04-30 | 事后补助 |
项目名字 | 申报时间 | 支持方式 | 申报主体 |
深圳市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申领援企稳岗补贴 | 02-24/12-31 | 事后补助 | |
深圳市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领职业介绍补贴 | 02-24/12-31 | 事后补助 | |
深圳市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申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 02-24/12-31 | 事后补助 | |
深圳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管理 | 03-05/12-31 | 税收优惠 | |
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师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2020年度新设立和2019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资助申报 | 04-01/09-30 | 技能大师工作室一级重点建设项目资助50万元,二级重点项目资助40万元,三级重点项目资助30万元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一级重点建设项目资助20万元,二级重点项目资助15万元,三级重点项目资助10万元 技师工作站一级重点建设项目资助30万元,二级重点项目资助25万元,三级重点项目资助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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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深圳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提升资助项目申报 | 04-01/05-31 | 事后补助 | |
2020年深圳市专利奖申报 | 03-31/05-13 | 资质荣誉,奖励 每项奖励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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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深圳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申报 | 03-31/04-27 | 资质荣誉,奖励 | 属于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组织,且已被认定为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单位)2年以上 |
2019年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单位申报 | 03-31/04-27 | 资质荣誉,奖励 | 属于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组织,且成立时间3年以上 |
2020年度对外投资合作扶持计划境外展览重点支持项目经费申请 | 03-26/12-31 | 每个境外展览重点支持项目资金资助上限不超过200万元 | 在深圳市(包括深汕合作区)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且具备境外展览组展能力和经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
首届“智创杯”前沿技术挑战赛报名 | 2019-09-29/05-31 |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 最高奖励8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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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帮扶服务业企业融资行动 | 03-19/06-30 | 事后补助,贷款贴息 | |
2021年国家和省计划项目配套申请 | 04-03/05-15 | 事后补助 | 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单位或者是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机构 |
开办新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场租补贴 | 03-31/05-31 | 事后补助 | |
2020年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 | 03-27/05-06 | 资质荣誉 | 依法在广东省境内登记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 |
2020年度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奖励项目申请 | 2020-04-07/2020-05-12 | 对首次新增纳入我市统计数据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 在深圳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的民营及中小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的深圳工业企业。 |
2021年深圳市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申请 | 04-17/06-16 | 单个项目资助强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 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国家或者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
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金融业分项项目受理 | 01-10/12-31 | 事后补助 | |
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企业境内和挂牌资助类项目受理 | 01-10/12-31 | 事后补助 | |
2019年龙华区重点研发机构认定项目 | 2019-12-18/12-31 | 资质荣誉 | |
《龙华区关于助力企业应对疫情的若干措施》相关资助项目(龙华区科技金融助力企业应对疫情扶持) | 2021-07-01/2022-06-30 | 事后补助,贷款贴息 给予总额最高100万元的贴息扶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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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关于助力企业应对疫情的若干措施》相关资助项目(龙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研究成果推广使用奖励) | 03-01/09-30 | 奖励 给予一次性50万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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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关于助力企业应对疫情的若干措施》相关资助项目(龙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技专项扶持项目配套扶持) | 03-01/12-31 | 事后补助 给予最高8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的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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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龙华区总部企业认定 | 03-06/07-31 | 资质荣誉,奖励 | |
《龙华区关于助力企业应对疫情的若干措施》资助项目(园区按要求设立临时隔离场所资助) | 02-25/12-31 | 事后补助 对每个单间、独立房间(按实际使用入住隔离房间数量)给予园区每个房间每天50元补贴。每个园区最高每月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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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关于助力企业应对疫情的若干措施》资助项目(加大疫情防控物资企业生产保障力度资助) | 02-25/12-31 | 事后补助,设备投入 给予最高200万元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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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关于助力企业应对疫情的若干措施》资助项目(鼓励租金减免资助) | 02-25/12-31 | 事后补助 2020年2月1日至3月31日,对实际减免租金达100万元及以上的园区经营管理企业,予以实际减免租金总额20%、最高200万元的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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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关于助力企业应对疫情的若干措施》资助项目(金融服务保障(贴息类)助力企业应对疫情) | 02-25/12-31 | 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总额最高100万元的贴息支持 | |
《龙华区关于助力企业应对疫情的若干措施》资助项目(金融服务保障(担保手续费补贴类)助力企业应对疫情) | 02-25/12-31 | 按其实际支付手续费的50%,总额最高20万元的资助,实际资助标准不超过企业上年度纳税额 | |
《龙华区关于助力企业应对疫情的若干措施》资助项目(降低企业用工成本资助) | 02-25/12-31 | 事后补助 | |
南山区申报促进科技抗疫成果运用项目(知识产权融资费用支持项目) | 03-03/12-31 | 事后补助,贷款贴息 最高不超过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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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申报促进科技抗疫成果运用项目(承担国家、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治科研攻关项目) | 04-07/08-07 | 事后补助 一次性给予项目研发投入100万元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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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申报促进科技抗疫成果运用项目(科技金融在线平台评级补贴额度措施) | 03-03/05-31 | 事后补助 | |
南山区申报促进科技抗疫成果运用项目(风险代偿项目) | 03-05/12-31 | 单笔代偿比例不超过不良贷款本金部分损失的50%,单笔代偿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单一机构代偿总额不超过该机构备案期间在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总贷款投放金额的10%。 | |
南山区开通鼓励园区减免租金项目申报 | 03-23/05-10 | 事后补助 | 园区运营机构,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南山区2020年度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项目申报 | 03-27/10-16 | 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当年度完成)一次性给予所支出经费的50%且总额不超过10万元的资助,对每企业的年度最高资助额为20万元。 | (一)申请单位须为南山区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四上”在库企业; (二)申报资助项目须为已完成的人才培养项目。 |
第九届宝安区区长质量奖评定 | 04-01/04-30 | 对获得区长质量奖大奖、提名奖、鼓励奖的,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奖励 | |
2020年宝安区检验检测类科技创新券资助申报 | 03-30/04-28 | 给予每家资助对象每年按实际缴纳费用的50%且不超过20万元的科技创新券 | |
龙岗区农贸市场和超市防疫消杀补贴申报 | 03-16/12-31 | 单个企业累计补贴额不超过10万元 | 企业为注册地在龙岗区的法人企业或产业活动单位 |
2020年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质量发展类)申报 | 03-26/12-31 | 事后补助 | |
2020年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与监测 | 04-21/05-25 | 资质荣誉,奖励 | |
2021年集成电路专项扶持计划申请(鼓励芯片应用推广项目) | 04-27/06-15 | 单款芯片产品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 集成电路设计、制造或封测企业 |
2021年集成电路专项扶持计划申请(加强对设计企业购买设计工具支持项目) | 04-27/06-15 | 对深圳市集成电路设计企业2019年购买集成电路设计专用EDA设计工具软件实际发生费用的最高20%给予资助,每个企业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 成电路设计、制造或封测企业 |
2021年集成电路专项扶持计划申请(支持布局前沿基础研究项目) | 04-27/06-15 | 事后补助 | |
2021年集成电路专项扶持计划申请(支持企业做大做强项目) | 04-27/06-15 | 集成电路企业营业收入在2019年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分别给予企业核心团队最高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上一个台阶奖励一次。 企业核心团队总人数不超过10人,一般包括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领军型人才、关键岗位骨干人员等。奖励资金拨付到企业,由企业拨付到核心团队个人。 |
申报企业为集成电路设计、制造或封测企业 |
申报2019年度第二批南山区企业研发投入支持计划项目 | 04-20/04-29 | 按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3%的研发投入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 在南山注册,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 |
申报宝安区2020年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建设资助 | 04-17/04-27 | 对正常开展博士生、硕士生接收工作的联合培养实践基地,经认定后,可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 1.在宝安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申请单位与高校院所联合建设博士、硕士培养实践基地 |
2020年度南山区留学归国人员创业项目资助申报 | 04-20/05-13 | 对获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的项目按市评定的特别优秀、一等、二等、三等级别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30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的配套资助 | |
南山区开展两化融合资助项目申报 | 04-08/04-28 | 对上一年度纳入国家、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单位,给予5万元奖励;对上一年度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 |
南山区开展制造业单项冠军奖励项目申报 | 04-08/04-28 | 对首次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的,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和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奖励后被认定为示范企业的,按相应标准追加差额奖励。 | |
南山区实施商业企业租金补贴项目申报 | 04-07/04-30 | 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 |
南山区开通保障市场生活物资供应项目申报 | 04-07/04-30 | 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对疫情期间保障市场生活物资供应做出较大贡献的批零企业 |
项目名字 | 申报时间 | 支持方式 | 申报主体 |
申报第八批“智慧物流腾飞计划”试点企业和审核第七批试点企业 | 02-24/04-30 | 奖励 | |
申报2020年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第一批) | 02-20/08-31 | 事后补助 | |
2020年佛山市制造业企业设备融资租赁专项资金申报 | 03-02/04-30 | 事后补助,贷款贴息 | 在佛山市内登记注册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
禅城区进出口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贷款项目申报 | 2019-10-22/2022-09-12 | 事后补助,贷款贴息 | |
2019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资质认定后补助资金申请 | 03-18/2021-03-20 | 事后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分别给予资助200万元和100万元 | |
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 04-15/05-08 | 事后补助 | |
禅城区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研发机构扶持受理申请 | 04-11/04-30 | 事后补助 | |
申报支持防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用品(具)装备企业扩大生产奖励资金项目 | 04-20/04-30 | 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 在佛山市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口罩机(仅限全自动平面一拖一、全自动平面一拖二、全自动N95、半自动N95、半自动平面和耳带焊接机)、防护服贴条机的企业,且上述产品生产地点必须在佛山市内 |
2020年度佛山农业公园申报 | 04-20/06-30 | 资质荣誉 | 在佛山区域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企业、社会组织或政府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等组织和单位,园区合法运营一年以上 |
项目名字 | 申报时间 | 支持方式 | 申报主体 |
2020年口罩设备售后奖补申报 | 02-07/05-20 | 事后补助 | |
申报2019年度东莞市“倍增计划”全方位全流程诊断服务项目 | 2019-11-15/12-31 | 事前补助 | |
东莞市面向海内外引进第十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 | 03-16/04-30 | (一)对我市引进的创新领军人才给予100 万元创新启动资金扶持;(二)对我市引进的创业领军人才给予200 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扶持。(三)对已获立项支持的创新领军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创新奖励经费。(四)对已获立项支持的创业领军人才给予最高300万元创业奖励经费。 | |
优化科技金融政策 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共克时艰 | 03-25/09-30 | 贷款贴息单个企业展期期间实际支付的利息可享受不超过20万元贴息资金补助 | |
2020年度东莞市政府质量奖申报 | 03-20/09-15 | 2020年度东莞市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组织)不超过3家,每家一次性资助100万元;东莞市政府质量奖鼓励奖获奖企业(组织)不超过6家,每家一次性资助50万元 | 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制造业、服务业(含公共服务业)和建筑业企业(组织) |
2020 年东莞市“莞邑工匠”申报 | 05-01/05-31 | 资质荣誉 | 我市“首席技师”(在享受政府津贴期内的“首席技师”除外)、“名城名匠”、技师工作站内具备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具有同等技能水平)的技术技能人才,在东莞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3 年以上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
申报2020年度广东省地理标志产品培育项目(第二批) | 04-08/04-30 | 事后补助,研发费补助 择优支持1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10万元。 |
1、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各镇街(园区)人民政府、经各镇街(园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机构或认定的协会和企业。 2、东莞市行政区域内,相关项目已经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等组织,或相关项目经国家商标局受理、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的行业协会、团体组织等。 |
东莞市2020年度区域品牌示范区建设项目资助申报 | 04-08/09-30 | 资质荣誉资助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 |
申报2020年东莞松山湖绿色制造专项资金 | 04-10/08-24 |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奖励 | |
东莞市组织开展广东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04-07/08-20 |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税收优惠 | |
东莞市关于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2020年广东省企业科技特派员项目的通知》 | 04-20/12-15 | 事后补助,人才补贴 单个项目资助限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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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申报 | 04-17/05-13 | 事后补助申报项目通过评审择优立项,采用无偿资助方式,每个项目给予最高30万元的资助金额,分两期拨付,项目合同签订后首期拨付70%的资助资金,根据项目验收情况再拨付剩余资助金额。 | |
《东莞松山湖推动港澳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政策申报 | 04-21/05-16 | 事后补助,研发费补助,奖励,贷款贴息,创业补贴 |
项目名字 | 申报时间 | 支持方式 |
2020年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 | 02-11/06-01 | 资质荣誉 |
惠州市做好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 | 04-15/08-20 |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 |
项目名字 | 申报时间 | 支持方式 |
征集2020年度珠海市促进产学研合作及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方向专项资金项目 | 04-16/05-06 | 事前补助,事后补助 |
项目名字 | 申报时间 | 支持方式 |
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 04-13/05-07 | 事后补助 |
2020年数字技术与产品智能化产品及解决方案征集 | 04-20/05-08 | 资质荣誉 |
第二批5G产业园区申报 | 04-17/05-24 | 资质荣誉,奖励 |
2020 年“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四届“创客广东”大赛 | 04-20/06-15 | 对全省50强项目落地广东(深圳除外),并在获奖之日起1年内成功获得股权融资支持(以在银行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按照不超过其融资额度的10%给予奖励,且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
本文出处:http://www.wxwin.cn/2020/gaoxinxiangmu_0428/3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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