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技术攻关及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申请通知
日期:2020-10-01 来源: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作者:伟鑫知识产权
关于2021年技术攻关及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申请通知
关于发布2021年技术攻关面上项目课题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1年技术攻关面上项目课题指南已发布,请各有关单位按照《2021年技术攻关面上项目申请指南》(以下简称《申请指南》)要求积极申报。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0年9月27日-2020年10月26日(截止24:00)。
项目受理时申请单位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申请单位在网上填报受理时限内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在科技业务系统中上传其他申请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后上传),并点击“签字盖章页打印”将打印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提交审核(系统受理状态为“待窗口受理”)。
二、申请单位按《申请指南》的办理程序经审批获得项目入库时,须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提交纸质材料的具体时间和方式我委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0年9月27日
关于发布2021年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保项目入库申请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1年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保项目入库申请指南已发布,在线填报时间为2020年9月23日至2020年10月23日(截止至24:00)。请符合要求的单位积极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保项目入库申请指南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0年9月22日
2021年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保项目入库申请指南
一、申请内容
贷款贴息贴保项目企业入库
二、受理数量
受理数量:无数量限制
三、申请条件
(一)在本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上年度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以及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申报主体未列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符合以下资质之一:
1.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的企业;
3.近三年内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承办大赛、深圳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承办大赛获奖企业。
(五)如果企业不具备本条第四项资质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4%;
2.上年度60%以上的销售收入来自于高新技术产业产品或者服务;
3.拥有具有核心竞争力以及较大市场前景的研发项目,并且项目处于研究与试验开发期或者产业化前期。
四、申请材料
(一)通过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
(二)需提交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含有防伪标识封面的审计报告,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
(三)上年度末合法有效的社保缴交明细清单(需有社保局章);
(四)若无本条第二项材料的,应当提供上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需有税务部门章);
(五)符合申请条件第四项规定条件的企业需提供以下任意一项材料:
1.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请提供国高证书;
2.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官网查询结果截图(含入库登记编号、有效期等内容),并加盖企业公章;
3.近三年内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承办大赛、深圳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承办大赛获奖企业请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凭证);
(六)按照申请条件第五项规定申报的企业,还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2.项目涉及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的,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要求的批准或者备案文件;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可以选择提供知识产权证、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获奖证书、国家省计划文件等技术水平证明材料。
申请单位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后,应当按照要求及时到受理窗口递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特别提醒:申请人和申请单位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申请材料的研究内容和拟取得的学术、技术及经济指标应科学合理,严谨规范,并作为项目评审、合同签订、过程管理、验收结题及项目评估的依据,原则上不予调整。对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的,我委核实后将不予立项或撤销项目,并纳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同时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本文出处:http://www.wxwin.cn/2020/qydk_1001/5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