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申报时间:
2020年4月1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截止,已申请过补助的商标不能再次申报,一年度仅开展一次集中申请时间,请谨慎提交,避免错报、漏报。
02申报网址:
https://amr.sz.gov.cn/mrasgas/sfc-company/#/apply/check-info?itemId=MB2C927393442125180001440300(建议使用浏览器:谷歌、360极速模式、Internet Explorer 11以上)
03登录后选择办理情形:
2018年度/2019年度
商标注册资助(马德里体系)/2018年度/2019年度商标注册资助(单一国家)/2018年度/2019年度商标注册资助(欧盟、非洲知识产权组织)/2018年度/2019年度商标注册资助(港澳台)/商标注册资助(国内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地理标志),阅读并勾选同意《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服务条款》内容,点击下一步进入申报,或者从广东省政务网登陆后,在切换区域和部门选择深圳市以及市场监督管理局,点击公共服务并对应的资助类形或搜索资助类型项目名称,选中后进入申报页面。
或者从广东省政务网登陆后,在切换区域和部门选择深圳市以及市场监督管理局,点击公共服务并对应的资助类型或搜索资助类型项目名称,选中后进入申报页面。
2、政策依据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19〕10号)的第十条规定。
3、资助内容
国内发明专利
01每件资助2500元,申请人年度累计资助不超过5件(获得减免申请费,实质审查费的不予资助);
02对于非个人申请人首次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增加资助7500元。
境外发明专利
01美国、欧盟、日本发明专利,每件资助4万元;
02其他国家/地区发明专利,每件资助2万元。
备注:个人年度资助数量不超过5件、公司年度资助总额按在深圳缴税额分等级资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PCT专利申请
01个人:每件资助3000元(年度资助数量不超过5件);
02公司:每件资助10000元(按缴税额发放,年度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境外商标资助
01马德里注册——每指定一个国家或地区资助1000元,每件最多资助20个国家或地区。(年度资助总额不得超过50万元);
02欧盟,非盟注册,每件资助3000元(年度资助总额不得超过50万元);
03单一国家注册国外商标注册,每件资助1000元(年度资助数量不超过3件);
04港澳台每件资助1000元(年度资助数量不超过3件);
05国内证明、集体商标每件资助20万元,地理标志每件资助50万元。
版权资助
01软件著作权登记量20件以上(含20件),每件资助300元(个人年度资助不超过1万元,公司年度资助不超过10万元);
02一般版权作品年度登记量5件以上(含5件),每件资助200元(个人年度资助不超过1万元,公司年度资助不超过10万元。
4、申报材料(以商标为例)
01项目申请表
即在系统上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信息(单一国家注册地填证书对应注册地,组织体系注册地填组织名称,如马德里,欧盟等)
02申请主体资格材料
非个人申报商标注册资助项目:企业无需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清晰公章。
个人申报商标注册资助项目:深圳市户籍应当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及本人签名;持有效的深圳市经济特区居住证的个人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及本人签名、有效居住证正反面及本人签名,并提供居住证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服务平台”最近一年有效签注记录截图及本人签名。
商标证明文件,以每件商标作为单位,文件命名应以商标注册号命名,不含空格或“/”等特殊符号,商标注册号存在英文字母应填写大写字母。
示例:1021053A,命名不符合要求则无法提交成功。
注意:批量申报需在对应年度的申报页面下载的EXCEL模版,模版中“商标注册号”一列填写应当与上传的商标证明文件命名一致,命名不一致则系统无法校验通过。
5、申报流程及审批程序
第一步:按网站提示填写提交。
需要获得L3级别核验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填报信息应真实,合法,准确,以免影响用户信用,要确保注册申请人、商标权人以及银行开户名三者一致否则资助申请无法通过审核并且不能办理领款,请勿随意申报。请谨记申请项目的账户名与密码,丢失无法找回。
第二步:在申报系统中按要求逐项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申报材料。
应按系统要求格式填报商标权人,注册号,注册公告时间,商标名称等申报信息,并上传所要求的申报材料。
第三步: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和初审。
首先审核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对于主体资格材料不完善的,限期予以补正,未在规定时间内补正则视为放弃该件商标资助申请,如不符合政策规定不予资助。
主体资格审核通过后,再进行资助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对于申报材料不完善的,限期予以补正,未在规定时间内补正则视为放弃该件商标资助申请,如不符合政策规定不予资助。
第四步:查询申报结果,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需要进行材料补正。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每月15日(如遇节假日,将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定期在系统中更新审批结果,发出补正通知。
补正期通常为3个工作日,请申请人务必定期登录系统查看审批意见,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正则视为放弃该件商标资助申请。
登录地址:
https://amr.sz.gov.cn/mrasgas/sfc-company/#/project-list
第五步:办理领款手续。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在市财政部门下达预算后通知申请人办理领款手续,申请人未按通知要求领款的视为放弃申请资助款。
6、补充说明
资助资金的发放时间将根据市财政预算的具体规划而定,届时将另行通知办理领款手续,请申请人按通知要求办理领款手续。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咨询电话:0755-12345/12315、0755-26509833、0755-26613493、0755-26504758。
申报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755-81917706、0755-88670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