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管理办法
日期:2020-08-02 来源: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作者:伟鑫知识产权
深圳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管理办法
资助项目:
1. 深圳市博士基础研究启动项目(简称博士启动项目)
2. 深圳市优秀青年基础科研项目(简称优青项目)
3. 深圳市杰出青年基础科研项目(简称杰青项目)
资助标准:
1. 博士启动项目每年资助不超过100人,每个项目最高资助20万元;
2. 优青项目每年资助不超过40 人,每个项目最高资助200万元;
3. 杰青项目每年资助不超过20 人,每个项目最高资助450万元。
申报说明:
博士启动项目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为项目承担单位全职研究人员,并且承诺在项目执行期内全职在本市工作;属于在站博士后的,应当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工作协议,实际工作期间涵盖项目执行期;
2. 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获得博士学位未满3年;
3. 科研诚信记录良好。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国家重点人才计划(含青年项目或者青年拔尖项目)获得者,长江学者获得者(包括青年学者),省市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本市杰青项目、优青项目或者博士启动项目资助获得者,以及本市出站博士后科研资助获得者不可以申报。
优青项目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为项目承担单位全职研究人员,并且承诺在项目执行期内全职在本市工作;
2. 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38周岁;
3. 具有主持承担省(部)级及以上基础研究类项目或者课题的经历;
4. 科研诚信记录良好。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国家重点人才计划(含青年项目或者青年拔尖项目)获得者,长江学者(包括青年学者)获得者,省市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以及本市杰青项目或者优青项目资助获得者不可以申报。
杰青项目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为项目承担单位全职研究人员,并且承诺在项目执行期内全职在本市工作;
2. 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
3. 具有主持承担国家级基础研究类项目或者课题的经历;
4. 科研诚信记录良好。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国家重点人才计划获得者(青年项目或者青年拔尖项目除外),长江学者(青年学者除外)获得者,省市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以及本市杰青项目资助获得者不可以申报。
本文出处:http://www.wxwin.cn/2020/xmsb_0802/4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