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错过所有的项目申报,赶快来看看这份最新的项目申报简讯汇总表吧!
深圳市
项目名字 |
关于开展2021年度深圳市创业孵化基地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5-13/07-01 |
支持方式 |
评选为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的,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每个基地3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
申报主体 |
运营机构或者管理单位应为依法注册,合法经营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在其运营的创业孵化载体内有固定办公场地,并配备三名以上专职从事创业服务工作的管理人员 |
项目名字 |
关于发布2021年度深圳市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资助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5-14/06-02 |
支持方式 |
资助金额不超过服务平台实际投入额的3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资助方式:事后资助。 |
申报主体 |
项目单位是经市政府认定的深圳市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单位,且于获得认定之日起2年内申报项目(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的认定文件日期为准) |
项目名字 |
关于开展深圳市国内重点经贸科技类展会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5-14/05-27 |
支持方式 |
对民营及中小企业参加的(不含以市政府名义组团的展会)符合条件的展会项目按实际发生的展位费给予最高50%的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额50万元。 |
申报主体 |
在国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举办的科技经贸类展会的主办或承办单位(须为与会展机构签订实质性展位租赁合同单位)。 |
项目名字 |
深圳市关于发布2022年集成电路专项扶持计划申请指南的通知(支持企业做大做强项目) |
申报时间 |
05-19/06-18 |
支持方式 |
集成电路企业营业收入在2020年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分别给予企业核心团队最高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上一个台阶奖励一次。 |
申报主体 |
申报主体为在深圳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其他组织,项目实施地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 |
项目名字 |
深圳市关于发布2022年集成电路专项扶持计划申请指南的通知(支持布局前沿基础研究项目) |
申报时间 |
05-19/06-18 |
支持方式 |
对深圳市有关单位获得集成电路领域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转型升级项目,国家资金在2018年6月21日后拨付到账的,且项目仍在执行期内的,按不超过国家资金的1:0.5给予配套。本市配套资金和国家资金加总不超过项目资金总额的一半。 |
申报主体 |
申报主体为在深圳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其他组织,项目实施地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 |
项目名字 |
深圳市关于发布2022年集成电路专项扶持计划申请指南的通知(加强对设计企业购买设计工具支持项目) |
申报时间 |
05-19/06-18 |
支持方式 |
对深圳市集成电路设计企业2020年购买集成电路设计专用EDA设计工具软件实际发生费用的最高20%给予资助,每个企业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
申报主体 |
申报主体为在深圳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其他组织,项目实施地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 |
项目名字 |
深圳市关于发布2022年集成电路专项扶持计划申请指南的通知(鼓励芯片应用推广项目) |
申报时间 |
05-19/06-18 |
支持方式 |
对于深圳集成电路企业销售自主研发设计的芯片,单款芯片产品在2020年度销售金额累计超过500万元,且2020年度到账金额累计超过500万元的,按该芯片在2020年度销售到账金额给予最高10%的奖励,单款芯片产品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
申报主体 |
申报主体为在深圳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其他组织,项目实施地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 |
项目名字 |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延长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评价申请时间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4-12/05-25 |
支持方式 |
支持强度:有数量限制,对当次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补助。当次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单位,评价期内每培育一家在孵企业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者省级(含)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给予5万元奖励补助,同一孵化器、众创空间累计不超过100万元,对于同一在孵企业的同一事项不予重复奖励。 |
申报主体 |
参加本次运营评价对象为2019年以前认定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
项目名字 |
关于第十三届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国内赛)龙华区预选赛暨第五届龙华区创新创业大赛报名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5-19/06-15 |
支持方式 |
1.获得国际、国家级比赛前三等次的项目,奖金可达100、80、60万元;
2.获得省市级举办的比赛前三等次的项目,奖金可达80、60、50万元; |
申报主体 |
(一)团队组:在本届大赛截止报名日前尚未在深圳或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创业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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