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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近期全国各地发布的可申报项目,最高资助资金达1亿元。不想错过所有的项目申报,赶快来看看这份最新的项目申报简讯汇总表吧!
广东省
项目名字 |
广东省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8-16/08-26 |
支持方式 |
本专项执行期为2021年至2025年,2021年拟针对上述方面首批部署7项指南任务,共约7个项目。拟安排国拨经费总概算约1.7亿元,其中用于典型应用示范类项目的中央财政资金不得超过该专项中央财政资金总额的30%。本专项指南要求以项目为单元整体组织申报,须覆盖所申报指南二级标题(例如1.1)下的所有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项目执行期为3~5年。 |
申报主体 |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
项目名字 |
广东省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项目库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8-18/08-26 |
支持方式 |
事后补助;按照评审结果排序列入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库。 |
申报主体 |
一、全国高校院所在粤专利协同转化运用项目:广东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技术转移转化中心。
二、全国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可转化专利信息服务项目:广东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院所(含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三、高校院所专利技术对接中小微企业促进项目:广东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高校院所,可联合不超过3家机构申报。
四、广东省涉外中小微企业专利转化对接项目:广东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可与高校院所、行业协会等联合申报。
五、广东省中小微企业专利评估公益服务项目:广东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知识产权评估机构或相关协会。 |
项目名字 |
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2021年第二批)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8-01/09-15 |
支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申报主体 |
申报企业(单位)应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实守信。 |
佛山市
项目名字 |
关于申报2021年佛山市科技创新劵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8-17/08-25 |
支持方式 |
企业向在市科技局备案的科技服务机构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国家和省实验室、大型科学仪器中心、分析测试中心、科技数据中心、拥有第三方资质并通过国家认证备案的检验检测机构等免备案机构购买相关科技服务可申请佛山市科技创新券。每家企业每年申请创新券总额度不超过20万元,兑付额度不高于实际发生金额的50%。 |
申报主体 |
在我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技术创新、研究开发等活动,有研发经费投入,从业人员500人以下且年营业收入2亿元以下的中小微企业 |
项目名字 |
佛山市禅城区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市级股权投资扶持资金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8-10/08-27 |
支持方式 |
对落户我市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我市的创新创业团队、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器项目达到一定规模的,按累计实际投资额每达到500万元,给予其管理机构10万元资助,每家管理机构累计获资助最高200万元。 |
申报主体 |
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以及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并依法纳税的股权投资企业与在股权投资活动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相关主体。 |
项目名字 |
关于印发2021年佛山市实施粤菜师傅“1+5”系列工程建设专项扶持资金(市商务局部分)申报指南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8-18/09-10 |
支持方式 |
(一)支持餐饮企业进驻大型商业中心和社区。
(二)支持佛山本土餐饮企业品牌化和特色化发展。
(三)支持餐饮企业集团化和连锁化发展。
(四)支持餐饮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五)支持粤菜粤厨“走出去”。 |
申报主体 |
(一)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或民政部门办理登记)和税务登记,取得经营范围相关的行政许可,诚信合法经营的相关行业企业和行业组织。 |
项目名字 |
禅城区转发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1年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8-18/09-15 |
支持方式 |
采用竞争性评审的方式进行事后补助,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项目投入金额的50%,单个机构补助总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
申报主体 |
申报单位在佛山市内登记注册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成立1年以上,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
东莞市
项目名字 |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东莞市“倍增计划”骨干人员资助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8-16/08-31 |
支持方式 |
1.地方贡献奖励项目。对试点企业、协同倍增企业及观察期保留的试点企业提名的骨干人员,市财政按其上年度所缴纳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市级留成部分的80%标准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向下取整至百元为单位,奖励金额低于1000元(不包含1000元)的,不享受骨干人员贡献奖励项目,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含)。如骨干人员入职企业时间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计算奖励金额从该员工入职本企业、且在本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当月起至上年度12月止。 |
申报主体 |
本次申报是针对通过年度考核、符合相关条件的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简称“试点企业”)、协同倍增企业 |
项目名字 |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东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项目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8-16/08-31 |
支持方式 |
(一)资助方式为推广奖励。 获认定为2021年度东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以下简称首台(套)装备)并在市场推广应用的,对其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销售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年版)》或《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装备产品,按照不超过产品销售额的10%进行奖励,一家企业可奖励不超过三个目录类别产品,产品总数量不超过100台(套),奖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倍增企业按照不超过产品销售额的20%进行奖励,单个类别产品奖励的销售数量不超过100台(套),且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800万元)。 其中,对属于首台(套)装备关键配套基础件或核心部件的产品,奖励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倍增企业按照不超过产品销售额的20%进行奖励,产品数量不限,单个类别产品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
申报主体 |
已在东莞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
项目名字 |
东莞市关于组织2021年工业互联数字化升级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8-18/09-15 |
支持方式 |
以事后奖补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互联数字化升级项目按不超过核算后投入总额的2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500万元。 |
申报主体 |
已在东莞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有规范的生产、技术和财务管理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守法经营的企业。 |
项目名字 |
东莞市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第三方电商平台注册费用和服务年费支持项目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8-09/09-30 |
支持方式 |
1.东莞制造企业以本企业的名义,通过内贸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开设网店,销售企业自产品,按2021年1-9月向平台缴纳的注册费用和服务年费(包括交易佣金、广告费)的25%予以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不超过50万元。
2.东莞制造企业将线上销售业务板块剥离,由同一投资方设立专门的独立法人企业(或者由该制造业企业设立子公司)并通过内贸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开设网店,销售该制造企业自产品,按2021年1-9月向平台缴纳的注册费用和服务年费(包括交易佣金、广告费)的50%予以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不超过50万元。 |
申报主体 |
东莞制造企业通过内贸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开设网店销售企业自产品 |
项目名字 |
关于申报2021松山湖促进生物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8-16/08-23 |
支持方式 |
(一)产业用房租金补贴 |
申报主体 |
依法在松山湖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经营,实行独立核算,依法在松山湖纳税并经园区认定的生物企业(其中初创企业正常经营需满6个月) |
项目名字 |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申报指南(园区政策) |
申报时间 |
08-13/2022-12-31 |
支持方式 |
博士研究生10万/人,分三年发放,第一年3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4万元;硕士研究生3万/人,一次性发放;本科生1.5万/人,一次性发放。 |
申报主体 |
2019年1月1日后新引进到高新区用人单位的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的人才。 |
项目名字 |
关于开展《东莞松山湖鼓励企业上市挂牌实施办法》项目申报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8-16/08-31 |
支持方式 |
一、东莞市上市后备企业认定及上市奖励 |
申报主体 |
在松山湖商事主体注册并缴纳主要税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
项目名字 |
关于发布《2021年东莞松山湖新引进人才补贴申报指南》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8-09/09-16 |
支持方式 |
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初级职称1.5万元/人(限定用人单位)一次性发放;3万元/人(市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 |
申报主体 |
东莞市限定用人单位(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的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初级职称的人才 |
项目名字 |
关于开展2021年《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项目入驻管理及扶持办法》项目申报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8-01/08-30 |
支持方式 |
新入驻社区的科技型企业项目可享受以下款项的扶持政策。各新型研发机构新入驻项目符合第七条要求,并按照第十四条程序审批后落户新型研发机构所在场地的,可享受除以下第(一)款外的扶持政策。 |
申报主体 |
社区核心区域(原松山湖大学创新城)新入驻项目。 |
珠海市
项目名字 |
珠海市关于做好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7-27/08-25 |
支持方式 |
(一)外资新项目。对2021年在珠海市设立的年实际外资金额(已纳入2021年度商务部统计且不含外方股东贷款,下同)超过5000万美元的新项目,按项目当年实际外资金额2%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 |
申报主体 |
外商投资企业及获省认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或总部型机构。 |
项目名字 |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珠海市招商引资政策扶持奖励资金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8-05/08-25 |
支持方式 |
一、【项目落户奖励】对新引进的先进实体经济项目,按照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仅限货币出资)给予奖励,每1000万美元或1亿元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1亿元。实缴注册资本在企业完成设立或迁入登记注册后的一年内可累加计算。
四、【招商载体建设扶持】鼓励各区建设一批招商载体,由政府直接投资或以代建方式委托国企开展土地平整、建设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鼓励各区或有资质的企业为已引进的项目代建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可免费或租赁给引进的项目使用,且给予代建单位一定扶持;鼓励各区引进或建设特色产业园、区中园、国际合作平台等项目;鼓励各区对投资先进工业项目的金融机构给予支持。对各区从2017年5月起动工到本办法实施截止时间前竣工的工业建设用地,每年度新增0.1平方公里手续完备、平整达标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支持。 |
申报主体 |
申报项目落户奖励、增资扩产奖励的企业应在珠海市进行商事登记、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且承诺10年内不迁离珠海、不改变在珠海纳税义务、不减少或变相减少注册资本,奖励资金原则上用于项目在本市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采购、研发投入、生活配套、贷款贴息、高管补贴等。申报项目落户奖励和新增注册资本奖励的企业实缴注册资本原则上用于企业建设、生产经营活动;同一企业同时有内资、外资实缴注册资本但不符合单独申报条件的,可统一换算为内资注册资本申报奖励,币种兑换的汇率按照实缴注册资本时的汇率计算。 |
中山市
项目名字 |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中山市第三批社会公益与基础研究项目(医疗卫生重大、重点项目)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8-12/09-13 |
支持方式 |
事前资助 |
申报主体 |
在我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 |
项目名字 |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中山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入库申报的通知(支持高端装备厂房建设) |
申报时间 |
08-16/08-30 |
支持方式 |
对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项目,按照建设项目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超过1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
申报主体 |
在中山市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装备制造业企业。 |
项目名字 |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中山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入库申报的通知(支持过渡性用房) |
申报时间 |
08-16/08-30 |
支持方式 |
对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项目,按当地同类平均租金标准给予当期租金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300万元,同一项目补贴期不超过3年。 |
申报主体 |
在中山市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
项目名字 |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中山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入库申报的通知(支持首台(套)研发) |
申报时间 |
08-16/08-30 |
支持方式 |
对于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产品,原则上按照单台/套/批售价的30%给予奖励。成套装备奖励最高不超过700万元/套,单台设备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台,总成或核心部件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批。 |
申报主体 |
在中山市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装备制造业企业。 |
项目名字 |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中山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入库申报的通知(实施首台(套)保险保费补贴) |
申报时间 |
08-16/08-30 |
支持方式 |
对于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项目,按照3%的实际投保费率上限及不超过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贴,补贴时间按保险期限据实核算,原则上不超过3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300万元。 |
申报主体 |
在中山市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装备制造业企业。 |
项目名字 |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中山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入库申报的通知(支持项目融资) |
申报时间 |
08-16/08-30 |
支持方式 |
按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予以利息补贴,贴息的借款总额不超过项目完工形成的固定资产总额的70%,贴息扶持不超过5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500万元。 |
申报主体 |
在中山市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装备制造业企业。 |
项目名字 |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中山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入库申报的通知(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
申报时间 |
08-16/08-30 |
支持方式 |
对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2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高端装备制造业企业,每家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奖励。 |
申报主体 |
在中山市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装备制造业企业。 |
本文出处:http://www.wxwin.cn/2021/xmsb_0824/9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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