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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通知汇总
公布2019年深圳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关于发布《2023年度深圳市国家和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配套申请指南》的通知
深圳市光明区关于开展2022年度双创周相关创新创业活动备案工作的通知
南山区关于开通2021年度上市公司办公用房扶持项目申报的通知
关于开通南山区金融专业资格考试奖励项目申报的通知
01 关于发布《2023年度深圳市国家和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配套申请指南》的通知
申报时间
2022年5月11日-2022年6月10日(截止18:00)。
支持方式
支持强度:配套资助比例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具体如下:
(一)国家和省相关文件(含申报指南、项目或课题任务书和合同的经费预算表等)有明确配套资助金额或比例要求的,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要求执行;
(二)国家和省相关文件有配套资助要求,未明确配套金额或比例的,地方配套比例不超过1:1,且不超过单位自筹经费的50%。对于单位经费来源主要为财政核拨的高校、科研机构及民间非盈利组织,项目经费自筹部分不设强制性要求;
(三)国家和省相关文件没有配套资助要求,但项目申请单位有自筹资金的,可按照不超过国家或省拨资金1:1的比例予以配套资助,配套资助资金不超过单位自筹经费的50%;
(四)市政府或市相关部门有相关政策的,按相关政策执行。
支持方式:无偿资助,本批次资助资金纳入202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安排。
申报条件
本批次配套受理范围为国家和省相关文件(含申报指南、项目或课题任务书和合同的经费预算表等)有明确配套要求的项目、国家或省拨资金2020年到账的项目或2021年到账且含最后一笔资助资金的项目。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单位或者是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机构;
(二)申请单位应当牵头承担或者参与承担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拥有开展项目的必要条件;
(三)国家或省拨资金到账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并且未获得过市财政配套资助;
(四)项目申请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主要成员均未被列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和超期未申请验收名单,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主要成员未被列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验收不通过名单,项目申请单位不存在未在规定期限内退回财政资金,申请单位未列入“深圳信用网”国家或深圳市黑名单。
申报流程
网上申报——电子材料初审——委托审计或者现场核查——项目拟定——社会公示及征求意见——项目审定——项目入库——计划下达——书面材料提交——经费拨付。
02 深圳市光明区关于开展2022年度双创周相关创新创业活动备案工作的通知
申报时间
2022年5月11日上午9:00至2022年5月20日下午6:00。
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在境内外举办双创周等相关主题活动的组织方或承办方。
二、申报条件
申报活动备案的单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光明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是创新创业活动的组织方或承办方,不含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二)创新创业活动的举办地原则上应在光明区;
(三)申请人不存在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四)创新创业活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通过区科技主管部门备案,具备第1项条件的活动优先通过备案;
1.以区级及以上政府名义举办的,或以市级以上科技、产业、招商等主管部门名义举办的活动;
2.活动参与人数超过50人,且出席嘉宾具有较高行业地位,对创新创业具有引领支撑作用,有助于创业项目及企业对接资本、人才、技术、市场等资源;
(五)创新创业活动方案合理可行,对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提升影响力具有促进作用;
(六)创新创业活动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简朴,各项经费需根据扶持标准统筹安排、合理预算;
(七)创新创业活动须符合安全、消防、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申报流程
备案需提供《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创新创业活动备案申请书》(附件,需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其PDF电子版材料提交至电子邮箱kcjkczx@szgm.gov.cn,纸质材料提交至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03 南山区关于开通2021年度上市公司办公用房扶持项目申报的通知
申报时间
2022年5月9日9:00至2022年5月23日18:00。
支持方式
(一)购置办公用房
上市公司于2016年1月1日后在南山区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同一栋建筑物,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及南山区政策性产业用房;已获购房资助的企业,再次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不纳入资助范围),按最高套内面积3000元/㎡的标准分三年给予资助,总额最高2000万(首次申报资助时核算资助总额,分三年发放,第一年发放资助总额的40%,第二、第三年各发放资助总额的30%)。
(二)租赁办公用房
上市公司于2016年1月1日后在南山区新租赁(含重新续租)的自用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及南山区政策性产业用房),合同期在1年及以上的,5年内可给予与租房补贴,其中前3年每年可按实际支付租金的30%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资助;后2年每年按实际支付租金的15%给予补贴,每年最高150万元。
(三)每一企业原则上只能享受以上一项扶持政策。
申报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已在境内主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的企业,在海外主要资本市场主板和创业板上市并已获上市融资奖励的企业;
4、 2016年来未购买南山区政府政策性产业办公用房;
5、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申报流程
申请单位按照相关资金操作规程的具体要求备齐资料,通过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提出资助申请,并按要求将有关材料递交区企业服务中心窗口。
04 关于开通南山区金融专业资格考试奖励项目申报的通知
申报时间
2022年5月13日9:00至2022年5月27日18:00。
支持方式
(一)获得上述执业证书的,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
(二)本项目不受《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每家单位同一年度获得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区级地方财力贡献”限制。
申报条件
1、在2020年1月1日后取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北美精算师(ASA)、中国精算师(FCAA)、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执业资格证书;
2、与辖区金融机构、金融服务机构、金融行业组织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辖区缴纳社保;
3、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申报流程
申请单位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备齐资料,通过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提出资助申请。
本文出处:http://www.wxwin.cn/2022/xmsb_0517/10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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