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300万元,东莞出台17条措施培育“专精特新”企业
日期:2022-07-09 来源: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作者:伟鑫知识产权
7月5日,《东莞市加快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企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正式印发。该《措施》提出,力争到“十四五”时期末,东莞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200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达到600家,市级“专精特新”入库企业达到1000家。同时,推出17条措施从空间、技术、资本、市场、人才、管理等全方位要素,为处于各发展阶段的“专精特新”企业赋能。
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东莞市于2019年开始专精特新企业的培育工作,并于2021年上半年印发了东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办法》及《培育方案》,加快培育步伐,取得了良好成效。
为了在新一轮产业竞争中抢占优势地位、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在今年的市委全会报告、市政府工作报告及一号文中,东莞均明确提出要出台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的政策措施,加大力度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目前,东莞市国家“小巨人”企业达到79家,排名全国地级市第五,其中有15家专精特新企业获国家重点“小巨人”扶持。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方面,广东省共认定“专精特新”企业1615家,东莞市累计获得省“专精特新”企业称号企业198家。东莞市国家“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剔除重复后,共有234家。市级“专精特新”企业方面也已开展遴选,收到企业申请700多家。
2021年,专精特新企业中208家规上工业企业完成增加值216.5亿元,同比增长18.2%,快于全市水平8个百分点,占规上工业的4.3%,拉动规上工业增长0.7个百分点。
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程,每年安排不超过300万元经费,专项用于“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主动识别、择优推荐优质中小企业往“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实施认定奖励,对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国家“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励。
政策扶持上,将实施倍增协同发展计划。对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视同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对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的,视同东莞市协同倍增企业,并参照享受各项扶持政策。
创新要素支持方面,支持企业技术研发、参与标准制定等增强企业竞争力。
鼓励企业研发新产品,对“专精特新”企业研发生产的产品列入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出台的首台套(装备)、首版次(软件)、首批次(材料)目录的,分别一次性予以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参与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对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分别给予单项最高不超过100万元、30万元、15万元奖励。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全力落实省工信厅关于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贷款贴息政策,最高补贴贷款利息的50%。将“专精特新”企业纳入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白名单”,在银行对“白名单”内企业发放贷款产生损失时,对银行进行风险补偿,风险补偿额度提升至单家企业5000万元。
支持企业上市发展。对于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专精特新”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企业申请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且申请资料经正式受理的,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成功上市后,结合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最高给予600万元奖励。
对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一流大学培训资源,针对“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突出共性问题,举办“专精特新”企业家、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才专项培训。
并完善人才住房和教育保障,将“专精特新”企业纳入共有产权住房定向分配范围,支持镇街(园区)将部分共有产权住房指标定向分配给“专精特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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